对指数型万能寿险(Indexed Universal Life,IUL)来说,目前香港正在引入此险种,但中国内地至今尚未推出此类产品。2025年3月,香港保监局(Insurance Authority, IA)与金管局(HKMA)联合发布通函,对 IUL 产品的监管归类、适用范围、销售对象(强调面向专业投资者的安排)、信息披露与风险管理提出了指引/澄清,允许市场在既有监管框架下设计并面向合格/专业投资者发行 IUL;明确IUL产品面向具备不少于800万港币投资组合的专业投资者的监管要求。
截至 2025 年第三季度,香港已经有保险公司正式推出 IUL产品,但目前主要面向经认定的“专业投资者/高净值客户”(并在私人银行/经纪渠道或以合格投资者方式发售),并非普遍零售化销售。
香港市场IUL进展情况
1) 市场落实情况
- 富卫保险(FWD Hong Kong) 在 2025 年 8 月发布了首批公开报道的 IUL 产品(Imperial Fortune Insurance Plan),并明确该产品为面向eligible professional investors 的方案,与 UBS Global Markets 合作提供增强型指数解决方案。
- 万通保险YF Life 在 2025‑07‑28 发布了其 IUL 产品资料。
| 比较维度 | FWD — Imperial Fortune | YF Life IUL |
| 上市时间 | 2025-08 月推出 | 2025-07-28 发布 |
| 目标客户 | 专业投资者 | 专业投资者 / 高净值客户 |
| 指数挂钩机制 | 已提“guaranteed crediting rate” | 强调“linked to specific indices” |
| cap / participation / floor | 未披露 | 未披露 |
| 费用结构 | 未披露 | 未披露 |
| 贷款 / 退保机制 | 未披露 | 未披露 |
| 对冲安排 | UBS Global Markets 合作 | 未提合作方 |
| 合规要点 | 专业版定位、合规发行框架 | 专业版定位、合规发行框架 |
2) 适销对象与销售渠道
- 主要面向专业投资者/高净值客户:监管通函与多数公司公告均强调首阶段以专业投资者或经适当认定的高净值客户为目标,而非大众零售。若客户要以“零售”身份购买,需看具体产品是否取得特别批示与是否符合适销对路(suitability)要求。
- 典型购买渠道:私人银行、财富管理部门、经认证的独立经纪/保险顾问与部分专门面向专业客户的保险平台。直销给普通零售客户在多数案例中尚未普及。
3) 产品设计要点
- 挂钩机制:指数选择、计息方法(点对点、月度/年复利)、上限(cap)、参与率(participation rate)与底线(floor)条款会显著影响长期回报与波动。
- 费用与成本:管理费、保险成本(COI)、保证/保底成本、与第三方对冲/结构化产品的外购成本;这些在 IUL 中可能比普通万能险更为复杂,且对中长期现金值表现影响显著。
- 合规与信息披露:监管强调透明披露、风险说明(尤其是对非专业客户的适当性评估)以及内部风险管理/对冲安排需谨慎审阅。
香港 IUL vs 美国 IUL:
下面从监管、产品设计、对冲/成本、税务与合规、实务尽调要点等维度展开,最后列出美国 IUL 的比较优势。
1) 监管与适销对象:香港 vs 美国
- 香港(2025‑03‑13 通函):香港保监局/金管局已就 IUL 给出适用监管路径(把 IUL 作为“Class C / linked long‑term”类产品处理,并为面向Professional / Eligible Investors 的产品设定了披露、适销对路和样式文件要求)。监管明确强调: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可行,但面向一般零售需更严格适销/披露。
- 美国:IUL 在美国是成熟的产品线,由各州保险监管机构和 NAIC 指导(包括 AG‑49 / AG‑49A 对 IUL 示意与说明的规则),强调示范(illustration)透明、谨慎的长期假设和消费者保护。美国的监管虽“以州为主”,但 NAIC 的模型/指引大幅提高了展示与说明的一致性。
2) 市场阶段与分销(成熟度)
- 香港:IUL 刚进入市场(2025 年下半年为第一波公开产品),发行主体以面向私人银行/财富管理渠道的高净值投放为主(例如 FWD 的 Imperial Fortune 与 YF Life 的 IUL)。产品往往与大型投行或结构化方案提供商合作(如 FWD 与 UBS 的合作)。香港的通路偏向私人银行、独立经纪与合格投资者渠道。
- 美国:IUL 已经为主流零售/高净值市场接受多年(销售规模可观,2025 年第一季 IUL 新业务增长明显),分销从独立经纪、银行金融部门,到大型代理机构与内部理财顾问均有深入布局。产品线宽,设计和信贷方法多样化。
3) 产品设计与计息机制(crediting methods)- 关键差异点
- 共同点(IUL 基本原理):两地 IUL 都将保单现金价值的一部分与“指数表现”挂钩(S&P、定制指数或结构化指数),保险公司不直接把保户资金买入指数,而是通过对冲/结构化工具把指数回报转换成保单的指数信用。常见计息方式:point‑to‑point、annual reset、monthly averaging、monthly cap/participation 等。
- 香港发行的特色:一些香港产品面向高净值人群,可以提供“uncapped”或“较高参与率”或者带有最低保证点对点年化回报(例如 FWD 报道中提到 2.3% 的最低点对点保证),同时配套灵活的死亡给付方式与较高的杠杆化保险结构(以提升现金值效率)。这类设计通常伴随与投行的对冲/结构化服务契约。
- 美国产品的多样性:美国市场在计息细节(cap、spread、participation、crediting period、index basket、bonus features、multi‑index allocations、index locks 等)上种类更多,且各大保险公司提供不同“策略篮子”(例如 Allianz/Allianz Life 的多策略说明),便于经纪人使用不同假设建模比较。美国的产品也演进出各种“现金值加速”或“保证选项”以供选择。
4) 对冲、对手方与实现能力 – 这部分决定长期 cap/participation
- 基本事实:IUL 的“上行”通常由保险公司通过购买期权/结构化衍生品或自营动态对冲实现;对冲成本直接决定 cap/participation。美国市场长期拥有成熟的期权市场、对冲平台和再保险/对冲服务,保险公司在量化对冲与长期资金管理上拥有更多历史经验。
- 香港现状:香港新发行的 IUL 通常与大型投行(如 UBS)签约提供“index solution / structured underlying”,即把对冲/结构化外包给对手方,优点是可快速推出“uncapped”或复杂策略,风险点包括对手方集中度与对冲执行的对手信用/模型风险。
5) 成本、示例披露与监管透明度
- 美国:近年来 NAIC/AG‑49 系列规定、以及随之而来的 AG‑49‑A/AG‑49‑B 修订,致力于让 illustration 更保守与透明(限制夸大化示例、统一假设),从而减低误导性的长期现金值预测。监管与行业自律使美国产品在“示例透明化”上更为成熟。
- 香港:监管在允许 IUL 时同时要求重要事实陈述(KFS)与适销文件,但因产品主要面向专业投资者,披露深度和示例会依发行对象而异(专业投资者通常承受更多信息与私有模型)。KPMG 等咨询指出香港会套用 Class C(linked)产品的相关 GLs(如 GL15 等)来监管 IUL 设计与披露。
6) 税务与会计
- 美国:一般规则为保单内现金价值累积为递延征税(tax‑deferred);对保单借款通常不构成应税收入(除非构成 Modified Endowment Contract 或因保单失效/被视为清算而触发税务)。死亡赔偿一般不计入受益人应税收入(但可能影响遗产税/个人申报等)。这些规则是美国做 IUL 财务规划(如税优退休、保单借款)的核心基础。
- 香港:香港的税制不设资本利得税,保单受益人多数情况下也不被征所得税(香港 IRD 对寿险收益通常不课税;另外香港无遗产税),因此从“死后受益/资本增值”角度亦具有吸引力,但若投保人/受益人为美国税务居民(或需向美方申报),则会产生复杂的跨境税务/申报(例如 FBAR / FATCA / Form 8938 等问题)。务必就客户居住/税务居民身份做独立税务审查。
7) 风险与限制
- 对两地 IUL 均适用:费用侵蚀(COI、管理费)、illustration 假设偏乐观会误导、过早提款或保单贷款会导致保单失效、cap/participation 随市场与公司对冲成本变化而调整。
- 香港特有的特点:产品多为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时可能假设下游对手(投行)继续提供某些结构;存在对手方集中与合约条款(例如对冲契约、提前终止条款)风险。
8) 美国IUL的比较优势
- 市场成熟、可比产品丰富:大量历史产品与经验数据、多个载体/载体家族的长期表现可供横向对比与压力测试(可请求 carrier 的 experience studies)。
- 多样化的计息/分配策略与标准化披露 :美国保险公司提供多种 index、multi‑strategy、bonus 与锁定机制,保险经纪可以把不同计息方法参数化做情景化测算;且 AG‑49 系列增强了 illustration 的可比性。
- 深厚的对冲/期权市场与实施经验:美国保险公司长期在期权市场与自营/动态对冲上积累经验,能更可控地管理 cap/participation 的实现与长期成本(这直接影响长期现金值表现)。
- 零售普及与金融生态:可供零售客户访问的产品更多,可在不同价格/费率/保障组合中匹配客户需求;也更容易找到第三方顾问、精算/理财建模工具与独立研究报告。
- 成熟的税务规划实践与融资工具(premium financing / advanced strategies) — 在美国市场,配合保单借款、保单贷款融资、并购/信托安排的实务方案与税务路径成熟,顾问团队与投行的配套服务更完善。
结论:
- 截至 2025 年第三季度,香港刚刚开放 IUL 市场并以“专业投资者 / 高净值”为主导,多家保险公司(如FWD、YF Life)已推出或发布 IUL 产品并借助投行/结构化对手方设计信贷挂钩方案。
- 美国 IUL 保险市场成熟、产品种类丰富、监管与示范披露(NAIC/AG49 等)较为完善,且市场规模与销售数据表明 IUL 在美国是主流的终身寿险类别之一。
- 从产品深度、对冲能力、可用结构与零售普及、监管/示例披露透明度及配套服务角度,美国 IUL 在多数场景下对终端高净值家庭/人群或机构/专业规划客户均有比较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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